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规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为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规则二。本章程已经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并报上级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审核。
规则三。学校简介
1.学院名称: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二、学校类型:独立学院
三、办学水平:本科
四。学院代码:13661
5.学校地址:天津市大港区学府二路167号。
6.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是由天津医科大学和天津浩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的独立学院..年教育部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四条?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院设有由分管院长和相关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五条?我院招生工作接受省市招办、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以及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天津医科大学招生监督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我院招生工作的全过程。
第三章准入规则
第六条?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七条?我们学院只招收英语语言的考生。
?第八条?录取时,各省、市、自治区考生按实际考试成绩排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平行志愿的录取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录取规定为准。专业录取,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按专业志愿录取,如不能满足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者由我院按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予以辞退。专业志愿者之间没有年级差异。
第九条?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由我院按各省、市、自治区招考规定审批后给予加分备案;在高考总成绩相当的情况下,优先考虑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以及英语、数学成绩较高的考生,以及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
第十条?学费按照政府制定的标准收取,每个专业的收费标准为12000元/生/年-15000元/生/年。
?第十一条?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二条?报考我院并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经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由我院发给录取通知书。
第四章其他
第十三条专业介绍详见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2008年招生简章。
第十四条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授予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独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五条招生咨询
?电话:022-63306330传真电话:022-63306330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受保护]
网址:/cn /cn/clinmedcol/index.htm
?第十六条录取信息发布方式
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负责公告,也可与我院电话查询。信息以考生所在省市招生部门批准的花名册为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章程适用于今年本科招生。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院招生顾问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院的录取承诺。
第二十条?其他未尽事宜,由我院与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协商解决。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20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