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考场规则
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及其他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监考员及其他考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场所秩序,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点,不得在考点外逗留。应当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和考点存放手机等非考试用品的具体要求,积极配合监考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安全检查和个人物品检查。
三、考生只允许携带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考试用品,或根据招生单位要求在准考证上携带的设备。请勿携带任何书籍、期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摄影器材、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或具有存储、编程和查询功能的电子产品、修正液、修正带等物品带入考场。
考生不得在考场内私自传递文具和用品。
4.考生入场后,按顺序入座,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备核对。准考证正反面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涂改或书写。
考生领取答题卡、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地点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晰地填写(涂写)姓名、考生号等信息,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粘贴条形码。考生应承担因条形码缺失、填(涂)写、填(涂)写或答案字迹模糊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
如遇试卷、答题卡、答题卡分发错误、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情况。,可以举手问一下。但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不得由监考人员提问。
5.考生只有在考试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六、15考试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地考试,交卷时间不得早于当地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考生交卷后不得重新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试机构指定的区域内停留或交谈。
七、考生应在答题卡密封线以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写在草稿纸上或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无效,不得在答题卡和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使用同类型同颜色的笔。
八、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吸烟、不喧哗、不交头接耳、东张西望、打手势、打信号,不夹带、偷窥、抄袭或故意让他人抄袭,不抄题、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卡、草稿纸不准故意损坏或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书写,停止答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子上,由监考老师逐一收集。自命题科目,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卡(或答题卡)装入原试卷袋中密封并签字。只有在监考人员逐一检查后,才能逐一离开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