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研究生院排名

排名学校

1中国政法大学

2中国人民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4武汉大学

5北京大学

6华东政法大学

7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8吉林大学

9厦门大学

10清华大学?

11南京大学

1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13重庆大学

14浙江大学

15上海交通大学

16复旦大学?

17山东大学

18南京师范大学?

19西南财经大学?

20湖南大学

21同济大学

22湘潭大学

23湖南师范大学?

24苏州大学?

25中山大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7四川大学

28中南大学

南开大学?

30安徽大学

31北师大

32黑龙江大学?

3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34郑州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36海南大学

37西北政法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研究处

1.理论法学:即法学研究对象的各种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基本原理和基本规律的总称。

理论法学主要不是从认识论角度划分的结果,而是根据法学的研究对象和方法划分的。那些研究对象比较抽象,研究方法侧重于理论分析的学科分支,基本上可以归为理论法学,其主要代表是法理学。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没有综合性的法律,比如立法学、法社会学、法律解释学、比较法也可以看作是理论法学。侧重于理论研究的法学边缘学科也可以归为理论法学。

二、应用法学:旨在直接服务于法律实际生活,帮助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

应用法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法律现实生活中的经验材料,比理论法学更具有实践性。它是理论规律的具体化,是理论规律的来源。但是,应用法学并不是没有理论,它产生的理论并不是用来在交叉学科中发挥普遍的指导作用,而是为这个应用学科的实际问题服务的。应用法学的代表学科是各种部门法,如宪法、民商法、刑法、诉讼法等。,而以解决实际问题为重点的法律实务分支和法律边缘学科分支也可以纳入应用法学。

3.历史法学:专门研究法律及其现象和与法律有关的历史问题的法律分支的总称。

历史法学之所以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特殊范畴,主要是因为它既包括理论内容(即来源于历史),也包括应用内容(即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历史法学主要研究历史上不同国家、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研究其本质、内容、形式、特点及其产生、发展、消亡的规律。主要包括中外法制史、中外法律思想史和法律史。

第四,综合法学:具有相当飞跃性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

综合法学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其研究对象横跨法学的许多甚至各个分支;其次,理论、应用、历史并不互相侧重,但都是包容的。法学总论或概论是典型的综合法学。同时还包括立法学、法社会学、法律解释学、比较法和国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