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租房应届毕业生可以申请吗?

当然可以。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有相应规定:

第十八条申请人应当年满18周岁,在重庆市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有支付房租的能力,符合政府规定的收入限额,在本市无房,或者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有大中专院校和职业学校毕业后就业的无房人员,在城市工作的,从外地来重庆的。

申请公租房的收入限制:单身者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进行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扩展数据: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公共* * *租赁住房小区的物业管理,由市住房保障机构组建或者聘请专业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物业服务费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机构及相关部门研究核定。

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如需续租,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重新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十七条承租人通过购买、赠与、继承等方式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区域内获得其他住房的,或者在租赁期内超过政府规定的收入标准的,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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