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官怎么分甲、乙、丙?
甲、乙、丙监考人员分工如下:
甲监考老师负责在考场前分发试卷,乙负责在考场后分发草稿纸。高考时,甲监考老师负责在考场前分发试卷,乙负责在考场后分发草稿纸。c监考人员负责场外监考和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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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老师是学校委派代表学校接受学生学习成果的工作人员。监考人员应当尽职尽责,责任心强,忠于职守。他们必须在考前接受培训,熟悉考场规则和相关考试纪律,认真学习考试的相关政策法规,熟悉监考任务和工作程序。
参加监考是教师必须完成的教学工作。必须佩戴统一监考标志,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得擅离岗位。听从系领导的安排,不要自行更换监考老师位置。
考试开始前半小时,准时到系考办接受监考任务,两人一组领取试卷和草稿纸。领取试卷时,一定要仔细核对试卷袋封面上的科目名称、考核表和试卷数量。同时检查试卷密封是否完好,发现异常立即向院长报告。
考前十分钟进入考场,看课桌是否按要求摆放。对考生的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或其他有效证件逐一认真检查核实,并引导考生相应入座,要求其做好备考准备。
对于缺少或没有有效证件的,让其在考场外等候,及时与系领导取得联系,确认身份后再决定是否允许其参加考试。
仔细检查考生是否携带书籍、资料、笔记本、自带草稿纸、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具有存储记忆功能的电子工具。被带进考场的,要放在指定位置。考前七分钟,认真向考生宣布考场规则,强调考试纪律。
考试前五分钟,当众打开试卷,核对无误后,将试卷和草稿纸发给考生,并提醒其先填写考号和姓名。如果在打开试卷后发现试卷的种类、数量、印刷、附件与考试科目不符,应立即与系领导联系,并上报教务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