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东自主招生学校有哪些?

一、山东自主招生学校2015

1,山东大学

山东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历史悠久,学科门类齐全,学术实力雄厚,办学特色鲜明。也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下的高水平大学之一。

山东大学是中国最早的现代高等教育大学。其医学学科起源于1864,为中国现代高等教育史上之最。其主体是1901创办的山东大学堂,是继史静大学堂之后中国创办的第二所国立大学,也是中国第一所按章程办学的大学。学校自诞生以来,经历了山东大学堂、国立青岛大学、国立山东大学、山东大学以及由原山东大学、山东医科大学、山东工业大学合并而成的新山东大学等几个历史发展时期。一百多年来,山东大学秉承“为天下蓄才”、“富国强兵”的办学宗旨,践行“学无止境、志存高远”的校训,不懈努力、世代传承,形成了“崇尚真理、求新求变”的校风,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40多万人才,为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作为“211工程”和“985工程”首批国家重点大学,山东大学近年来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各项事业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学校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办学质量和服务国家及地区的能力显著提升,国际影响力大幅提升。9个学科的学术影响力和贡献进入世界前1%。学校基本完成了从教学研究型大学向研究型大学的转变。

2.中国尤氏大学(华东)

中国尤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之一,设有研究生院。中国尤氏大学(华东)是由国家教育部、五大能源企业集团、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的高校。是培养石油石化行业高层次人才的重要基地。被誉为“石油科技人才的摇篮”,现已成为石油石化产业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大学。

追溯学校历史,1953新中国成立之初,国家经济建设急需石油资源,石油工业发展急需专业人才。在这种形势下,新中国第一所石油高等学府北京石油学院在清华大学石油工程系的基础上成立,是当时北京八大名校之一。1960 10,学校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65438-0969年,学校迁至胜利油田所在地山东东营,更名为华东石油学院。1981研究生部于6月在北京石油学院原校区成立。从65438到0988,学校更名为石油大学,逐渐形成山东、北京两地办学的格局。65438-0997,石油大学正式进入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高等学校行列。2000年,石油大学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划归教育部管理。2000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成立研究生院。2003年6月5438-10月,教育部与四大石油公司签订协议,共建石油大学。2004年8月,教育部批准石油大学(华东)设立青岛校区。2005年6月,学校更名为中国尤氏大学。2005年8月,教育部与山东省人民政府签署协议,建立中国尤氏大学(华东)。5438年6月至2006年10月,学校以“优秀”的成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2010年,学校成为全国首批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61试点高校之一。

3.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以海洋与水产学科为特色,集理、工、农、医(药)、经、管、文、法、教、史、艺于一体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学校的校训是:海纳百川,取之有道。

中国海洋大学成立于1924。历经私立青岛大学、国立青岛大学、国立山东大学、山东大学,于1959年发展成为山东海洋大学,于1960年6月被中央确定为全国13重点综合性大学之一。2002年6月,教育部批准中国海洋大学更名。

学校以培养德智体美、民族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国际视野和合作竞争意识、科学精神和人文素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创新人才为目标,以培养国家海洋事业领军人才和骨干力量为特殊使命。学校遵循“通识为体,专业为用”的本科教育理念,实施

以“有限自主选课制度”和“学历认定与毕业专业认定确认制度”为核心的本科教学运行管理制度。目前拥有1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6个国家精品课程和优秀视频开放课程,4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2个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区,7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计划试点专业。现有各类注册学生42400余人,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8600余人(含博士研究生1700人),在职研究生4469人,本科生15497人,国际学生900余人,继续教育学生近13000人。迄今为止,已有12名毕业生成为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首次在中国进行南极考察的75名科学家中,一半以上是学校毕业生。中国第一个登上南极的科学家是校友董兆干;中国第一个徒步探索南极的科学家是校友蒋嘉伦;校友赵金平是中国第一个登上两极的科学家。

二、自主招生有哪些程序?

1.试点学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自主选拔录取计划,纳入学校招生章程并向社会公布。

2.符合试点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近年来部分高校不再区分往届毕业生),由其所在中学推荐或以其他形式报考,由所在中学提供考生德、智、体、美发展情况、获奖情况、特长等证明和现实材料(部分高校不再需要)。

3.试点学校根据自主确定并公示的标准和考核办法,组织专家组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经面试等相关评估考核后提出候选人。试点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入选名单。

4.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报学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并在试点高校网站等信息发布平台或新闻媒体上公布。

5.入选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必须达到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试点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近年来部分高校开始放宽高考成绩要求)。

6.试点学校录取后,学生所在省级招生办通过省级招生办信息平台和相关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试点学校选拔录取的考生,试点学校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自行选拔录取的考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