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海复旦大学分数线

截至2019年6月28日,上海复旦大学2019分数线尚未公布。

复旦大学2019招生简章如下:

复旦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由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中国“双一流”大学之一。复旦大学是中国人民自主创办的第一所高等学府,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是中国人民自主创办的第一所医学院校。

复旦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继续采用复旦大学(GB代码10246)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GB代码19246),分别制定计划和招生。拥有学士学位和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复旦大学”。

一、招生简章

(1)复旦大学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以德育人根本任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国考[2019]1号),探索如何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复旦大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3)我校招生工作实行“阳光工程”,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录取最适合复旦大学人才培养的优秀学生。

第二,机构设置

(1)复旦大学校长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制度、招生计划、招生章程等重大问题的决策机构。

(2)复旦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对招生过程中计划的实施和调整、选拔测试方案的制定、录取标准的确定、成绩的审核等重要事项进行决策。

(3)复旦大学招生委员会负责对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各类招生计划及其实施办法提出意见和建议。

(4)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本科招生的常设机构,承担与招生有关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各类本科生的招生宣传、咨询、选拔和录取任务。

(5)复旦大学招生监督小组作为招生监督机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监督招生管理部门和招生人员履行职责,执行制度。

三、招生计划

我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努力促进区域和城乡招生机会公平,优化生源结构,统筹考虑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和各专业就业情况,按省、按专业确定招生计划。2019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专业、学生人数及相关要求。

经教育部批准,招生计划总数的1%为保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控制和同分考生录取。

复旦大学(GB代码10246)录取的新生(除特别注明外),可按有关规定在入学后第一年或第二年申请转专业;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GB代码19246)录取的新生(特别限制转专业的除外),入学后申请转专业的范围仅限于医学专业。

四。录取规则和程序

(一)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成绩的录取程序:

1.省招生办根据平行志愿填报的批次,按照招生计划数和本批次在我校所占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加分政策见第九条)对报考我校的学生进行投档。备案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

按照批次志愿依次投档,省招生办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学生按我校本批次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依次投档。备案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具体投入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分数优先(即“明确分数”)的原则投档,具体规则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

2.?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志愿录取。分数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相同排序规则排序录取,排序规则不相同的批次参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普通批次执行。

3.?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一切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调剂。

4.?根据平行志愿提交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以征集志愿;按照批次志愿顺序,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省招办可补充非第一志愿考生(含征集志愿)。如人数仍不足,我校可将剩余招生计划分配到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录取。

(2)我校外语专业只招收高考语言中语言为英语的考生,同时要求考生参加原籍省招办组织的英语口语考试并通过。

(三)实施高考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的规定为准。

(4)江苏省报考复旦大学(GB代码10246)的第一批本科招生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中2门选考科目成绩必须达到AA+,报考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GB代码19246)的第一批本科招生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中2门选考科目成绩必须达到AA;

申请提前批次招生的考生,必须在两门选考科目上达到AA;报考高校专项“起飞计划”、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的考生,必须在两门选考科目成绩达到BB。

动词 (verb的缩写)早期批量录取政策

(一)复旦大学(GB代码10246)核工程与核技术、安全管理、航空航天、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俄语、韩语、法语、德语、日语、西班牙语及实验班(部分省市)、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GB代码19246)法医学。

鉴于专业培养的特殊性,只对有专业志向的考生提前录取到保密管理、俄语、韩语、法医学、护理学(含助产学)专业,入学后不实行校内转专业政策。

(2)国家专项计划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承担“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南疆四地州。“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单批次、单线录取。

不及物动词入学政策综合评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65 438+04]35号)文件精神,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经教育部批准,我校继续在上海市和浙江省实施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

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19上海市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招生简章》和《复旦大学2019浙江省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及“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执行。

七、自主招生录取政策

(1)经教育部批准,我校继续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等学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基[2014]1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高等学校自主招生资格审查和考核的通知》(教学厅[2017]6号)等文件精神,

(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钟发[2015]34号)、《国务院中央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钟发[2016]1号)。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继续实施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含县级市)农村高中学生专项招生计划(简称“高校专项招生计划”),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19农村大学生专项招生计划”执行。

八、奖金政策

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招办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国家加分政策。考生加分后投档,可以叠加我们的优惠录取政策。

九、入学体检标准

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考生必须如实申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复旦大学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十、收费标准和奖学金办法

(1)学费:按学分收取,按学年预收。各专业预录取标准:大部分本科专业5000-6500元/学年?人,软件工程专业四年学费共计31000元/人。

住宿费:根据实际住宿情况收取,约1200元/学年?人们。

(3)综合资助平台:我校提供奖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平台。同时,在新生入学注册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通绿色通道,确保每一位提出申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通过不同方式获得资助,帮助其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