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军医的条件是什么?

当军区条件和军校一样,但是分数普遍很高,基础类至少360,临床380以上比较有前途。注意,并不是所有人考上军医大学后都参军,但也有一部分人是自费找工作的。

如果不准备考研参军,那就要看部队能不能在你们学校招到人了。首先,大部分是重点本科的毕业生。其次,这种情况现在不多了。部队招收的大学生大多是入学时确定的国防生,一般不能进医院。

《2015军队院校考试体检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军队和武警院校招收士兵、普通中学毕业生和地方研究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国防生,军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体检。

第二章手术项目

第三条男性体长162cm以上,女性体长160cm以上,合格。其中,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男性身长可放宽至160cm,女性身长可放宽至158cm。

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且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且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标准重量的计算公式为:

标准重量(公斤)=长度(厘米)-110

第四条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创伤性脑损伤、创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颈强直,三度甲状腺肿,淋巴结结核,重度民族乳腺发育不良,重度女性乳腺增生,不合格。

第五条四肢、关节、脊柱先天性发育不良造成畸形或功能障碍,骨骼、关节、软组织、滑囊损伤及后遗症,习惯性脱位,脊柱慢性疾病,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轻度胸廓畸形(潜艇专业除外);单纯骨折,治愈一年后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合格。

第六条双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股骨距腔内踝距离超过7cm,或虽未超过规定范围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七条是指扁平足,脚趾残缺或变形,足底弓完全消失,拇趾外翻影响功能,鸡眼、老茧、足严重皲裂影响长距离行走,不合格。

第八条恶性肿瘤或有恶变可能的良性肿瘤,影响面部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疤痕,不合格。

第九条血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其中中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

第十白癜风、疤痕、黑色素细胞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其中有大面积或影响军事能力的;在身体裸露部位刺有“文字、图案”的短裤直径大于2cm,其他部位直径大于3cm,或者手术治疗后有明显麻痹痕迹的,不合格。

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风俗习惯纹身,衣服短,不明显影响军容的,合格。

第十一条有胸腹手术史、疝气、脱肛、肛瘘、严重慢性肛裂病、环状痔、混合痔直径大于0.5厘米或两个以上者不合格。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腹股沟疝和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且无后遗症,合格。

第十二条影响泌尿和生殖系统功能的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泌尿和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损伤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以下条件是合格的:

(1)无自觉症状的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不大于健康睾丸,睾丸鞘膜积液连同睾丸不大于健康睾丸的两倍;

(2)精索和附睾结节不超过2个,无压痛,无自觉症状,直径均小于0.5cm

(三)轻度急性皮炎、膀胱炎、包皮过长、包茎包皮与龟头不粘连、隐睾术后降至阴囊;

(4)交通性鞘膜积液,术后一年以上无复发或后遗症。

第十三条有广泛体癣、头癣、重度腋臭、手癣、足癣、甲癣、疥疮、银屑病、红斑狼疮、硬皮病、慢性湿疹和荨麻疹、神经性皮炎等传染性或不可治愈的皮肤病,且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者,不合格。其中股癣、花斑癣、寻常痤疮、冻疮、局限性神经性皮炎直径小于3cm,轻度腋臭(潜艇、装甲除外)合格。

第十四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第三章内科项目

第十五条收缩压为90mmHg至65438±040 mmhg(65438±02.00 kPa)

至18.66 kPa),舒张压小于90mmHg(12.00 kPa),心率每分钟50至100次,合格。

第十六条器质性心脏病、高血压、血管性疾病、非生理性收缩期杂音、心律失常等血管性慢性病不合格。

第十七条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肺大疱、自发性气胸、结核性胸膜炎等慢性呼吸道疾病不合格。

第十八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胆、脾、胰疾病、内脏脱垂、腹部包块、贫血、营养状况差的,不合格。

以下条件是合格的:

(一)仰卧位,呼吸平静,肝脏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不超过65438±0.5cm,剑突下不超过3cm,柔软、细滑,无压痛和穿刺痛,肝脏上界在正常范围内;

(2)既往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等引起的脾肿大不超过左肋缘下65438±0cm。

第十九条风湿病、类风湿病、泌尿、血液、内分泌和代谢系统疾病、各期糖尿病,不合格。

第二十条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不合格。其中丝虫病、细菌性痢疾治愈半年以上,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治愈两年以上无后遗症,急性病毒性肝炎(除乙肝、丙肝外)一年以上无复发。

第二十一条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神经症、人格障碍、精神发育迟滞、梦游、遗尿、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口吃影响语言正常表达的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对食物、药物等物质严重过敏且具有严重过敏体质的人员不合格。

第四章耳鼻喉科项目

第二十四条双侧耳语听力小于5cm,为不合格。

一边窃窃私语5cm,另一边不小于3cm。除潜艇外其他专业合格。

第二十五条明显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耳前瘘管反复炎症、严重外耳道湿疹、严重外耳道真菌病(累及鼓膜或常有耳鸣、听力困难等自觉症状),不合格。

轻度耳真菌病,除水面舰艇和潜艇外其他专业合格。

第二十六条鼓膜穿孔、严重内陷、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等耳疾不合格。

鼓膜轻度内陷,鼓膜瘢痕或钙化斑不超过鼓膜三分之一,耳压功能和鼓膜活动良好,潜艇合格。

第二十七条眩晕、严重晕车、晕船、晕机,不合格。

第二十八条鼻畸形、慢性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样变等不可治愈的慢性鼻病不合格。

在鼻甲肥大,不影响鼻窦引流,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物而无自觉症状,轻度萎缩性或肥厚性鼻炎,复发性过敏性鼻炎,肥厚性鼻炎,重度鼻中隔偏曲,复发性鼻弯,除潜艇和空降兵专业外均合格。

第二十九条丧失嗅觉的人不合格。

嗅觉迟钝,除防化、医疗、石油外其他专业合格。

第三十条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为影响吞咽和发音的咽喉疑难杂症,不合格。

第五章眼科项目

第三十一条每只眼裸眼远视力小于4.5(0.3),矫正视力小于4.9(0.8),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镜以上,不合格。

每只眼裸眼远视4.6(0.4)以上,矫正视力4.9(0.8)以上,屈光度+6.00DS等效球镜以下。指挥、水面舰艇、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合格。其中,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