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考研优惠政策
在继续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新生,完成本科学业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总分10,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三十五条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在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入我校其他专业学习。符合考研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