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有必要在相关期刊上发表过论文才有资格报考吗?

同学们,这是北大2017硕士招生简章,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2017北京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采取推荐免试和普招两种形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保质保量。

第一,建议避考。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北京大学通过推荐免试等方式,接收全国重点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学位。

(1)应用和材料

教育部建立了“全国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信息公开和管理服务系统”,作为统一的信息备案平台和网上录取系统。

获得免试推荐学校资格和名额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申请人应按照教育部要求,登录“免试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并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复试确认和录取确认。

另外,申请人必须按照我校相关具体要求进行申请并提交书面材料。详见我院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北京大学2017非考研究生录取及推荐》。

(二)初审和复试

1.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通过初审的学生的选拔工作组将通知申请人来我校进行复试。

2.复试应根据差别和优点进行。具体差额比例由各部门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和生源状况确定。

3.遴选办法由各部门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制定,笔试或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评选办法一经公布,不得更改。

4.学生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三)予以承认和宣传

1.该部门通过教育部“免试服务系统”向申请人发送轮候入学通知,要求申请人在该部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接受网上轮候入学。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的,视为放弃。

2.2065 438+06 10月25日前,我部将在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免试生可登录系网站查询公示名单,或在研究生院硕士、博士招生页面的“录取信息”页面查询。如有疑问,可在公示期间向各部门提出,各部门将及时回复。

(4)审查和录取

在正式录取通知书发出前,我校将根据北京大学的相关要求,对获得拟录取资格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对于录取的被拒学生,该部门将在新生报到当天核查其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普通招聘

(1)申请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中国人民和中国公民。

2、拥护中国* * *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和当时可以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的本科生,必须在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一般应具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的人员,一般应具有学士学位。

(3)取得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满两年(毕业至录取当年9月1)及以上(只能以同等学力报考)的人员。

(4)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按照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5)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研究生报名前必须征得培养单位同意。

5.同等学力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两位);除了复试,还必须增加两门基础本科,部分专业还会尝试实验等科目。

6.参加专业学位考试的考生报考条件请参考我院招生网站上发布的相关招生简章。

(二)报名方式

1.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查阅我院研究生院网站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2.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检查自己是否符合要求。考生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报名时间由教育部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报名费: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收取。

(3)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2.初试时间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方式都是笔试。

(4)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具体如下:

1.已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从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相关表格,并按规定时间提供能证明其研究潜力的各类材料,包括研究生学习的研究计划、学校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2.复试阶段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

3.考生外语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各部门要结合招生专业特点,对考生外语水平进行整体测试并给出外语听说测试成绩,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

4.复试采取笔试、面试或两者兼有的方式进行,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实际解决问题能力和实践能力。

5.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应达到复试分数线。

6.复试采取差额方式进行,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7.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及初试、复试成绩权重由各系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学生情况在复试前确定。

8.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合格者能否被录取,取决于考生的总成绩排名。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权重一般在30% ~ 50%的范围内。

9.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5)入学和转学

1.我校本着德智体全面评价、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精神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2.我校各系招生专业数可根据学生情况,按照研究生院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3.未被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应自愿转入北大以外的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并应达到国家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调剂。

4.自2013起,我校不再向调剂对象单位提供自命题学科论文等相关材料。

5.对于录取的研究生,系里会在新生报到当天核对其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没有学历的不予注册。

第三,学习时间长短

新闻与传播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经济学院、光华管理学院、法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除外)、政府管理学院信息管理系、马克思主义学院、新媒体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基础学习期限为2年。其他院系、学科、专业,除专业目录中有特别说明外,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四。学费和奖学金

(1)学费: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北京大学2017所有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术型研究生每学年收费8000元。专业学位和特殊招生项目的研究生按各种招生简章的规定缴纳学费。

(2)奖学金:

1.关于北大奖学金的具体规定,请参考研究生院奖学金办公室网站。

2、根据国家政策评选国家奖学金(由教育部负责)。

3.设置不同级别的学术奖学金。各院系会制定自己的研究生学术奖学金设置和评审办法,实行动态评审。

4、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其他有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不享受学术奖学金。具有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按照学校文件规定授予科学实践创新奖。

5.各学院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研究助理、教学助理和管理助理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情况发放津贴。

6、按照国家政策,落实国家助学金。

动词 (verb的缩写)入院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都必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大校医院,体检标准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不及物动词住宿安排

1,我校继续实行住宿费制度,住宿费自理。北京大学(本部)研究生原则上在燕园校区就读。

2.对“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援藏计划”等学术型研究生,学校可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3.对于具有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和人事档案未转入我校的学术型研究生,学校不予安排住宿。

七、师傅和师傅。

被我校录取为研究生的学生,入学后可按各系规定申请攻读研究生和博士。具体人数、比例、学习期限、选拔方式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八、档案转移和就业派遣

被录取的研究生中,“转学”研究生的档案、户口、人事关系可在入学前转入学校,入学后不再办理“转学”手续。

“非转”研究生的档案、户口、人事关系不转入学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如果学习期间原单位撤销或合并,学生自己找工作。“非转学”研究生不参与学校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审,但学费、医疗、住宿自理(学校不安排住宿)。

“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计划”研究生均为定向研究生。非在职考生的人事档案应当移交,在职考生的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管理。

“援藏计划”研究生全部是定向研究生。他们的档案、户籍、人事关系都不转到我们学校。

九、监督管理和纪律处理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学校相关部门对各部门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公布受理考生投诉的方式和联系方式,确保各级投诉和申诉渠道畅通,按照规定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2.当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时,我校将通报其所在单位,并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3.如发现考生有伪造证件,我校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暂扣相关证件。

4、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研究生的,应当回避。

X.招生咨询

1.研究与招聘办公室的联系信息:

联系电话:(010)62751354。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楼502室。

邮政编码:100871

学校本部监督电话为(010)62756913。

联系电话:(010)82802338。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医学部行政楼三楼328室。

邮政编码:100191。

电话:(010)82802337。

2.各部门电话请参考研究生院网站。

XI。其他事项

1.我校各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均包含拟获得推荐免试的人数。考生招生人数以各系公布的招生计划减去实际获得推荐免试的人数为准。

2.研究生招生、奖学金、住宿等具体事宜请参考北大医学部和深圳研究生院招生简章。

3.我校贯彻国家有关政策,以“强军工程”、“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援藏计划”等专项计划招收研究生。

4.我们学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学籍。

5.如上级部门在2017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详情请见PubMed.com杜文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