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规则是什么?

考研调剂规则:

1,符合转专业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调入地区志愿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剂专业与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转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护理与非护理专业调剂。

自愿报考护理专业(指体育教育与体育硕士、中医硕士、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程护理专业与工程护理硕士专业,下同)的考生,须达到护理专业转入地区所在学科门类(类别)全国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体育教育与体育硕士、中医、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程护理专业与工程硕士护理领域等。根据护理专业内部调整政策进行调整。

6.考生自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等专业硕士学位的,在符合调剂到其他专业条件的基础上,可以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剂到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转入上述7个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