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当场应对考研作弊
单科考试零分,情节严重的,取消剩余考试资格。
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简称“考研”和“统考”。是指教育主管部门和招生机构为选拔研究生而组织的相关考试的总称,由国家考试主管部门和招生单位组织的初试和复试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增加规定了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答案罪和代考罪,并于2015 11起施行。
扩展数据:
“为他人实施前款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以考试作弊为目的,将第一款规定的考试试题、答案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
《解释》明确规定,考研作弊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