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可以考的专业硕士有哪些?

2010起,应届毕业生可报考全日制专业硕士,33名应届毕业生可报考。

包括:会计学硕士、图书情报学硕士、审计学硕士、法学硕士、软件工程硕士、金融学硕士、税务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文学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建筑学硕士、兽医学硕士、农学硕士、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应用统计学硕士、国际商务硕士。资产评估硕士、新闻传播学硕士、出版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城市规划硕士、林学硕士、护理学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中医学硕士、保险学硕士。

申请条件基本都是按照国家《研究生招生管理条例》执行的,所以各个学校的申请条件都是一样的。

扩展数据:

应届毕业生不允许报考的专业或领域。

报名法律(非法)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第15条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类法学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毕业生、自考形式法学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学(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第15条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只有法学专业毕业生[代码:0301]、专科层次法学专业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专业毕业生才能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项目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第(一)、(二)、(三)项的要求。

2.大学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者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职业院校毕业证书后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达到与大学专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

同时,MBA研究生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MBA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65 438+06]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参加单项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第(一)、(二)、(三)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并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在本单位聘用;或者取得硕士、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过硬。经候选人所在单位同意,并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在该单位聘用。

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区限制单独考试的学生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_专业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