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毕业生是人才还是劳动力的利益之争
“黑户”的困境
南京农业大学学生蔡燕红发现,自己的户口已经“悬在空中”半年了,成了无法补办身份证、享受社保、考研、考公务员甚至领不到结婚证的“黑户”。
去年6月,蔡燕红与江苏省蔡颖就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蔡颖公司”)签订人事代理协议,该公司承诺为其转移户籍、保留档案并办理相关人事关系。
蔡颖公司是经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江苏省劳动厅”)批准成立,经营范围包括专业中介服务、劳务服务、人员培训、代保管员工档案等。
但半年后,当蔡燕红准备与工作单位签订正式合同时,她发现蔡颖公司无法为她出具户籍证明,因为她的户籍尚未下落。
记者了解到,蔡颖公司自成立以来代理的近3000名高校毕业生,或早或晚都遇到了和蔡燕红一样的问题:在南京找到了工作,却无法将户口留在当地。
为什么这么多毕业生成了“黑户”蔡颖公司负责人王运青告诉记者,按照规定,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公司会将学生的就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上报江苏省教育厅,由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发放就业报到证。毕业生所在学校根据报到证明办理《户籍证明》和档案转移手续。之后公司会将学生的《户籍证明》上报教育部门并加盖调配专用章,让其在当地公安部门落户。“但是教育部门就是不给我们代理的学生发注册卡。”
对此,江苏省教育厅学生处范增荣处长解释说:“2003年6月,我们给蔡颖公司发了一批报到证,但此时省人事厅发来公函,说该公司没有保存学生档案的资格,所以我们停止发放报到证。”
江苏省人事厅法规处李志宇处长告诉记者,国家中组部、人事部下发的《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通知》规定,高校毕业生为流动人员,其人事档案只能由县级以上党委、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蔡颖公司是私营企业,自然没有资格管理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但江苏省劳动厅对此有不同看法。在给江苏省法制办的意见函中,提出蔡颖公司“针对已落实用人单位的毕业生,属于就业人员,不适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人事部门和劳动部门各执一词,3000名学生的户口问题被“卡住”。
制度之争
“档案保管有一个明确的目标。高校毕业生的档案只能由人事部门管理,不能由劳动部门管理。”人事部新闻办公室主任尚建华认为,江苏省人事厅是严格按照规定办事的,蔡颖公司作为民营企业,不具备保管档案的资质。
江苏省劳动厅也提出了不同意见。该厅法律处副处长胡新华在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采访时表示,《江苏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根据国家有关单位和用人单位劳动者的需要,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职业介绍机构可以为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和失业人员办理档案保存、社会保险等相关事宜。“而有才华的公司就属于这样的机构。”
“这些大学毕业生是工人吗?如果他落实了单位,蔡颖公司可以替他保管档案吗?”胡新华自问自答,“我认为它可以根据第三十条的规定充当代理人。”
然而,李志宇“不同意”这种说法。"人才和劳动力是不同的概念,他们的管理也是分开的."他说,江苏省出台了1994《人才流动管理暂行条例》和2000年《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这说明人才流动和劳动力流动是并行不悖的,有各自的法律依据。”
关于人才和劳动力的区别,江苏省《人才流动管理暂行条例》有过明确的解释,一直沿用至今:“所谓人才,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初级职称者,为人才。”
但胡新华认为:“从劳动法的角度来看,人才的外延是很大的。大学毕业生到企业工作后,也是劳动者——适用劳动法的劳动者。人才是以学历来划分的吗?中央前不久召开的人才工作会议,并没有按照学历来划分。如果只以学历来划分人才,那么大学毕业生是人才,技术工人不一定是人才。这明显是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唱反调。”
李志宇主张从依法行政的角度来看待上述解释。他说:“如果你认为解释有误,可以要求省人大进行修改。但是,在NPC修订之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否则,说得更严重一点,就不是依法行政,说得更严重一点,就是违法。”
利益之争?
“其实这件事归根结底还是利益之争。”范增荣向记者表达了这样的观点,“保管档案是有钱的。如果免费保管,谁来做?人才公司不会打。”
蔡颖公司还认为,利益冲突是人事部门和教育部门之间瓶颈的根源。
王运青算了一笔账:每个毕业生挂靠集体账户要交200多元,成本只要2元;每个委托保管档案一年的毕业生要交120-240元,而成本只有0.6元——这是省档案馆的收费标准。
“江苏省每年高校毕业生多达30万,仅省教育人事系统一年就创收9600万。更何况毕业生年年有,创收利润几何级增长。”王运青说,“江苏省和南京市两个人才市场,每年仅档案保管费一项,收入就高达2000万元;省教育厅新成立的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去年收入500多万。”
不过,王运青的说法遭到了相关部门的否认。
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主任林伟告诉记者:“我们主要保留未找到工作的毕业生的档案。一旦他们找到工作,他们的档案将被转移到省市人才市场。对于这些未就业的毕业生,我们两年不收档案管理费。我们是一个非营利组织。”
“我们收支两条线,一点利润都没有。”南京人才市场副主任张军也表示,该机构收取的档案管理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将全部上缴财政部门,工作经费由财政部门另行拨付。“就算多收管理费,一分钱也进不了我们的口袋。你说,我们和人才公司会有什么利益关系?”
李志宇同意利益之争,但他指的是有才华的公司。他认为,“蔡颖公司作为一家私营企业,目的是赚钱,而不是像宣传的那样为广大学生提供就业服务。”
解决办法
2003年底,蔡颖公司就上述纠纷向江苏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004年6月,省政府出具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省教育厅关于毕业生先落实档案保管单位,再办理派遣手续的决定。
“只要毕业生持有蔡颖公司开具的档案管理费发票,我们就免费为他们办理档案保管。”张军告诉记者,“省教育厅已经就此事打过招呼:不能让毕业生再交钱。”
“不管怎么说,还是先解决学生的落户问题吧。”林伟还说,“即使有些政策法规可能会滞后,有才华的公司也不应该把学生落户作为威胁条件。"
据王运青介绍,除了最近转移的,还有65,438+0,000多名毕业生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但他也承认,解决持续数年的“黑户”问题不存在“政策障碍”。“只要省教育厅再发一张报到证,他们就可以办理档案转移落户手续了。”但是,这些毕业生“目前很难接触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