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业大学2013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1)第一志愿考生:4月12后,第一志愿考生可联系复试学院查询是否进入拟录取考生名单;也可以在我们学校网上查询研究生招生信息。
(二)调剂考生:我校将于4月11日起在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发放意向录取短信。调剂考生收到我校发送的意向录取短信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2小时内)上网确认意向录取。逾期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我校有权取消拟录取资格。此外,根据有关规定,考生一旦接受拟录取的确认,将不会被取消或转往其他院校。请考生注意。
二。自认性质的确定与变更
(1)原计划录取为“非定向生(公费)”的考生,可根据自身需要申请改为“定向生”。
(2)原计划录取为“自费生”的考生,可申请改为“委托培养”。
(3)申请改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须于4月16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
(4)录取与否,录取性质(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自负盈亏)最终以教育部招生考试成绩和我校出具的正式录取通知书为准。
三、本科教育收藏
1.对于校外本科毕业生,请在毕业后拿到毕业证后尽快与拟报考学院学科秘书联系,并将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传真至学科秘书。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复印件将影响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应届本科毕业生不需要提交复印件,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
第四,调整考生初试试卷的传递
有意愿申请外校并已被我校录取的转考生,需联系志愿学校,于4月30日前将初试四科试卷交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会影响考生的录取。
动词 (verb的缩写)录取通知书和交班信的发放
1.考生在保定的录取通知书和转学函应由考生本人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请关注6月初河北农业大学校园网——“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图标)
2.保定以外的考生请于5月25-30日在网上填写录取通知书的邮寄地址,我校将于6月份以特快专递的方式按此地址邮寄给考生。请注意检查。
3.录取类别为非定向、自费的考生需将本人人事档案提交我校。
请在收到转学函后一周内,将往届学生的档案密封盖章后以密函邮寄至我校。
校外新生毕业后应立即封存档案并加盖公章,以保密方式寄到我校。
在校新生由本科毕业学校盖章,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不及物动词其他事项
(1)拟被我校录取的考生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其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联系电话:0312-7521497。
(3)联系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灵隐寺街289号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071000。
(4)相关招生事宜将及时在河北农业大学校园网公布,敬请考生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