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强奸事件会影响大学声誉吗?你对这件事的结果满意吗?

事件本身不会影响学校的声誉。是个人行为,不能怪学校。只是这种处理结果不公平,坏人得不到惩罚。这是观众无法接受的。

我们无法和国外大学竞争的原因是这样的:严进宽松,所以很多人都是混毕业的。他学基础课的时候,可能会集中精力考这个证,考那个证。他学专业课的时候,可能在准备雅思和托福,也可能在准备考研,也可能在找工作的路上。

既然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学校这样处理确实没有问题。虽然舆论一边倒,但学校并没有因为舆论而快刀斩乱麻。这是一个知名大学的责任,我觉得值得表扬。但是,面对公众的质疑,这一规定是否符合现状,是否需要做一些修改,则由校规委员会再次讨论。很多规定也必须随着时代的进步而进步,不应该一成不变。

目前,中国的大学,如清华、北京大学、兰州大学、中国科学院、浙江大学,显然在学生的工作和教育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完全脱离了教书育人的轨道。这样,这些名校就会被现在的主要领导打败。强奸未遂也是强奸。扫黄运动中提到,涉毒暴力犯罪不适用缓刑,但要严惩。强奸属于暴力犯罪的范畴。

而且,判强奸停止而不是强奸未遂是值得商榷的!在受害人反抗并报警的情况下没有实施。这不是主观和自愿的。怎么能暂停呢?1.5年,显然量刑过轻。

我觉得不能刻意放大他是少数。在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西,有很多少数民族在那985/211。我也没有在那里看到任何学生。为什么?优待?少数民族。各民族一律平等,一视同仁。新闻故意夸大民族这个词,有领党之嫌。建议大家评论的时候不要夸大这些。

不是开除或者拘留的问题!关键是刑法中是否有明确的强奸罪量刑,更何况他有20多个初犯,如果下次升级为累犯,大概会有200多个强奸案。我不相信之前的受害者没有一个报案的,他们不是被无视就是被私了。有了这样的人渣,难怪大部分留学生选择不回国。真不知道那些曾经的大学生都经历了什么。难怪那么多中科院集体辞职,这是在什么样的环境和氛围下。

其实我觉得浙大的领导应该辞职。学校的声誉不是受它出了什么问题的影响,而是受它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的影响。保护受害者或犯罪者的问题。这种处理方式只会让施暴者趋之若鹜,让受害者不敢声张。极端一点,让这些年纪大的人专攻学术,把管理留给专攻管理的人。毕竟他们在不同的环境中长大。他们遇到问题,不管是学校是主体还是学生是主体,通常都是以学校为主体。

对比两所名校的处理情况,浙大的做法实在令人失望。各大学的惩罚制度和规模略有不同,但应该不会有巨大差异。就像各省对违法犯罪的处罚略有不同一样,最好掌握在同一个尺度内。这个来自贫困地区的家伙,上学期间出入各种酒吧,花钱很大方,爱买摄影器材,有很多女孩子。更引人注目的是,该案发生在去年。今年4月法院宣判,浙大7月才处罚,人家6月就拿到毕业证了,没啥区别。

高等教育机构应该为社会创造一股清流。道德上计较个人得失是站不住脚的!所以,无论怎么辩解,浙大作为一所高等学府,都难逃人民的唾弃和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