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学者和现代初中到博士院士能有对应关系吗?如何对应?

科举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选拔官员的考试制度。从隋唐到清末实行了1300多年,鼎盛和完善是在明清时期。

春秋以前,两周选官制度主要是世袭制,即“石清实录”制度。战国时期逐渐实行客官制度,山君从庶人中提拔任用。中下层官员是通过“培养学者”和“军事功绩”培养出来的。汉朝的时候有一个所谓的巡检司。这其实是一种走读制,往往名不副实。当时的民谣是“赠一秀才,不知书;“养孝,父分居”的讽刺。魏晋南北朝实行九品郑智制度。选官的权力被贵族家庭控制,形成了所谓“上品无贫,下品无势家”的局面,普通百姓根本没有做官的希望。因为“九品郑智制”阻碍了中小地主阶级的进步,激起了他们的强烈反对,不利于加强封建中央集权。隋朝“开考”的确立,即定期统一考试选拔人才、分配官职的方法,是科举制度的开端。

(一)唐代科举考试与写卷子之风

在唐代逐渐完善并形成制度。从考试科目看,唐代科举考试可分为套路、套路、武艺三类。

常举是科举考试中最重要的一种形式,即每隔一段时间取士的考试形式,也称常科。常规科目可分为常规科目和特殊科目。有《儒林外史》、《明经》、《法明》、《子明》、《明suan》等。作为常规科目的,有《幽居》(玄学)、《桐梓》(不满十岁就能穿越一次)、《伊势》(史记)、《石三》(前后《史记》、《汉书》)、《三传》(春秋)、《三传》。据统计,唐代有270科。在这些科目中,专科不常举行,常科中的法明、子明不被人重视,而秀才科目又太难考,一次只考一两个人,然后就停止考试,于是明静、进士就成了常科中最重要的考试科目。其中尤其看重进士。因为明经考试以岗位含义(相当于现在的填空写作)为标准,难度较低,但录取比例相对较高,为十分之一二(进士为百分之一二),所以形成了重进士轻明经的社会倾向。当时有“30岁明静,50岁进士”的说法,并把中考进士比喻为“登上龙门”。

科举考试是选拔特殊人才的一种科举考试,由皇帝根据一定的需要专门撰写,亲自主持。也被称为制造部。考试周期不固定,科目往往临时决定,前后多达86种。主要有:有德之人,能直言不讳,能谏臣,能体察体术,能以大军事眼光领导臣民。虽然科技专业的高中生被授予了美国官员和背景的头衔,但在人们心中,科技的地位远不如进士,认为这不是合适的背景。据史书记载,张桓兄弟八人,其中七人进士,一人一系。这七个人不想和这个人坐在一起。如果兄弟俩还是这样,别人还能说什么?所以,该科名声虽高,但就其实际地位而言,远在进士之下。

武术是选拔武将的科举考试,创立于吴泽时期。也被称为吴克。主要项目有:射马、步射、卡宾枪和负重等。,语言和图形也考。但一直被忽视。

在考生方面,唐代考生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学生和农村贡品。

学生是指在中央和地方学校就读的学生。每年冬天,各级学校都要把考试合格的学生送到尚书省参加省考。这些候选人被称为学生。

农村贡指的是校外考生。他们先书面申请,再逐级参加当地的州县考试,合格者送往长安省考试。因为它们与各州的贡品同时送达,所以被称为乡贡。这两类考生都是被推荐参加乡试的,所以在唐代统称为举人,也常被称为程菊进士,意思是被推荐参加进士考试的考生。比如韩愈的《避讳辩》:“越是恭喜李鹤书,越是劝他做学问。”有时候直接叫“上”。如韩愈《送别孟秀才序》:“京师进士数千,其人无敌。”这里说的“进士”,就是参加进士考试的考生。唐代取消进士课程后,进士常被称为参加进士考试的考生。所以在唐代,进士、举人、进士往往是指参加进士考试的同一类考生。这和明清的概念完全不同。从考官的角度来说,制部的考官是皇帝,正则部的考官是尚书省的官员。起初是袁外郎(正科副科长)主持省考。由于等级低,权限不够;有一次,竟然引发了考生不服判决,当场与考官争执的事件。后来由礼部主持,考官等级也相应提高到礼部侍郎(部副长官,四级以下)。考官称之为“贡品”,唐代的文章常被称为“大臣”或“首席大臣”。礼部侍郎不在,其官考之,谓之“知功权”。

从考试流程来说,唐代一级考试是郡县考试,称为解考。该考生于当年10月到长安报到,参加省考。应试者是一个农村进贡学生,名字叫谢园或谢头,是对校外学生说的。在校学生由学校直接送到长安参加省考。省考又叫礼考,在春季举行,所以也叫春考。“卫”是考场的意思。考试的时间是一天,但是可以延长到晚上。一般太阳落山后,允许点两三根木蜡烛,木蜡烛点完后必须交卷。

很荣幸能在省审中称重,又名邓迪、等。,并被视为“登上龙门”。因为考生经常穿着白色的衣服参加考试,所以也被称为“白官或官员”或“一等白衬衫”。因为在唐代,科举考试之前,各地都是先向礼部报名,投简历,称为“投”,所以后来把状元称为状元或头。有时,通过礼部考试后,皇帝会亲自参加考试。这是宫廷考试的开始。新进士入朝后,照例在长安星苑设宴,称为探花宴。选了两三个年轻英俊的进士作为探花使者或探花郎(后称殿试第三名为探花郎),题写在长安吉祥寺大雁塔留作纪念,热闹非凡。孟郊写了一首诗,描写他和他事后的心情:“春风马蹄疾满,一日看尽长安花”。后来,“春风”成了进士及其的代名词。

在唐代,通过系统的考试后可以授予官职。而进士及其后继者一般都只有出身,他们只有初步的做官资格。要做官,他们得通过吏部的“清考”(或“释考”),吏部的考试分为言、文、句四项。一是考书,评判,检查书写工整程度和文理通达程度,相当于现在的笔试;考完就相当于现在的面试和口试,检查脸型是否端正,说话是否清晰。只有通过吏部考核的人,才能获得名为“坦白”的官职证书。如果通不过,就要请当权者自荐到朝廷做官。这叫“理论推荐”。如果推荐失败,只能去缓冲区做参谋长,过一段时间再争取赞助。韩愈中进士后,三次未能通过吏部,因举荐而不被赏识。结果他不得不做了几年玄武军东晋的参谋总长,才被推荐授予省校书记。

在唐代,借土除了考试成绩之外,往往还需要权贵或名人的推荐,从而形成了唐代特有的一种社会风气,称为行卷。

所谓稿纸,就是考生将自己日常的文学创作抄在卷轴上,在考前赠送给达官贵人或名人,推荐给直公(礼部侍郎),以增加自己和自己的希望的一种手段。这是课外活动,但在当时是完全合法的。

写作是借助作品介绍自己的一种手段。这种方法能在唐代存在并盛行,与当时的名义考试制度密切相关。因为不贴名字,考生的一切都是公开的,考官可以参考自己平时的作品和试卷之外的名声来决定是否录取,所以考生有自我表现和委托他人推荐的可能。卷轴确实让一些人露出了头。吴武灵推荐杜牧作《阿龚放赋》,就是一个著名的例子。

这种文体的盛行无疑对唐代文学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考试和推荐相结合,无疑有利于人才的选拔。但是它也有一些缺点。有的考生弄虚作假,欺骗世人;一些有权有势的人搞营私舞弊,干扰录取工作。丞相杨的儿子没考上,大怒曰:“生儿育女岂不富乎?”逼主公司承认,而且名列前茅。后期完全没有积极意义。北宋糊名制之后,文风不再吹。

(二)宋代的糊姓和“天子门生”

宋朝基本沿袭唐制,但有所发展:一是多科合并为一科。宋初的题材比唐朝多。除进士、明静外,还有九经、五经、三史、三传、三礼等十几科。王安石变法等科目为进士科。第二,考试内容重在正气。在唐代,诗歌被用来选择学者。王安石认为浮华不实用,试图解释五经的意义,实际上是后来八股文的开端。第三,考试周期定为三年。从唐朝到宋初,是一年一次或者两年一次。宋英宗之后固定为三年一次,元明清定制。名额也扩大了不少。唐代每科进士只有二三十人,宋代一般为二三百人,最多时达到五六百人。第四是进士的分类。唐代没有分,宋代以后分一、二、三、四、五、一,每种都没有固定的数目。元顺帝之后,只有一、二、三,一仅限于三个人。第五,宫廷考试成为一种习俗,所有的学生都被录取。六是增加了面向农村的一级考试。在唐代,应考进士的人是由书院或地方推荐的,一般称为考生,或考生,但不一定通过地方考试。宋朝以后要先审地方政府,才应该审,元朝也是这样。但与明清时期的乡试不同,宋元时期的乡试并没有成为一种固定的地位。如果候选人在礼部考试中失败,他们必须在下一届参加农村考试。但明清乡试及格后,就不再参加乡试了。

宋朝持续了320年,科举考试举行了118次。在重文抑武的基本国策指导下,宋朝政府十分重视文官选拔和科举考试。针对唐五代科举考试中暴露出的弊端,北宋政府采取了一些相应的措施加以弥补,使科举选官制度逐步完善。其中最重要的改革措施就是把名字和天子贴在一起。

1.先说粘贴名称。浆糊名称是鉴于唐朝之风而形成的。唐代的文风滋生了后期的诸多弊端,为达官贵人干预录取工作提供了便利。北宋初年,这种文风还很流行。当考官去宫媛时,达官贵人经常向他推荐人才,这被称为“公开推荐”。为了避免权贵的干涉,杜绝走后门的弊端,也为了让任命尽可能的公平,就形成了贴名制度。

所谓粘贴姓名,就是将试卷上写有考生姓名、籍贯等相关内容的地方,倒过来折叠,用纸钉封口,也叫密封。其主要目的是杜绝考官作弊。在宋代,这种糊名制度在朝廷和地方政府的各级科举考试中广泛实行,还设立了专门的官员负责这项工作。但是糊名系统还是很难完全杜绝作弊的可能,因为考官可以通过识别字体,让考生在试卷上做一些记号来作弊,所以有了进一步的成绩单来弥补糊名的不足。宋代专门设立了一个抄写所,专门负责抄写工作。考生交卷后,印章官会贴上自己的名字,然后送到转录所。转录所的图书管理员会把论文抄下来,然后发给考官审阅。这样考官就再也认不出字体或者密码了。权贵子弟的特权被取消,考官个人对考生的好恶不能影响录取工作,所以对考生成绩的评价是相对客观的。

例如,在宋仁宗,有一个叫的人考了。他非常自负。省考第五名他很满,觉得很委屈。为此,他向谢抱怨的主公司,并把主公司比作徐和一块石头。主人讨厌他。他在殿试的时候,判了一个自以为是的郑毅卷子不中用。没想到,拆封后发现郑毅并不是落选,而是排名第一。再比如在宋神宗,当时苏皖很赏识一个叫李宅的考生,他也拿着一张自以为是的卷子,痛快地批了一大堆字。他还说:“这一定是我李宅!”没想到,拆包后不是李宅的,李宅居然落选了。这两个例子说明,贴名抄号制度的建立,对防止考官“打探消息,选择”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

与贴名字、复制相关的,还有锁定医院的系统。为了防止权臣的干涉,防止泄密和舞弊,在宋朝,考官一旦被任命,就进入宫媛府,与外界完全隔绝,家人也不能见面。这种锁院的方法,在阅卷、评卷时也实行。有时被关在医院的时间长达五十多天。

锁庭、贴名、抄录制度的建立,避免了唐朝之风带来的种种弊端,避免了权臣干涉和考官好恶带来的不公,完善和收紧了科举制度,保证了录取的相对公平。

2.天子的门生

唐代科举考试中,同科同士互称同年,称考官为座主、座师或恩人,称自己为门生。就这样,新进士与考官建立了非常特殊的师生关系。新进士往往把自己的平安视为考官对自己的恩情的感谢,于是科举成为考官建立和培养自己权力的渠道,这对皇帝的中央集权统治非常不利,晚唐牛李之争就是明证。鉴于此,赵匡胤将决定考生能否被录取的权力转移到自己手中,从而形成了科举的三级考试:殿试。皇帝成了所有新进士的最后考官和恩人。所有新进士都成了皇帝的学生,天子的学生。他们感恩的对象只能是皇帝。这样,皇帝就把科举取士的权力牢牢掌握在了自己手中。这应该说有利于巩固皇帝的中央集权统治。其实,进宫考试并不是赵匡胤的首创,早在武则天时期就已经发生了。为了避免人才被埋没,武则天在乡试后亲自为所有新进士在殿前进行加试,这在当时是宫廷考试。但这种殿试在唐代时断时续,没有形成制度。所以唐代的科举实际上是两级考试制,即州政府的解和礼部的省考。到了北宋时期,赵匡胤明确宣布,所有参加礼部考试的考生都必须到皇帝的寺庙参加复试,皇帝亲自决定他们最终的录取排名。于是形成了固定的宫廷考试制度,科举考试从两级考试制度演变为三级考试制度。根据叶梦得的《石林演义》(卷八),科举制度的最终形成似乎是偶然的。石林严羽说,宋太祖开宝六年(973),翰林学士李云主持乡试,录取了38名考生。当赵匡胤给这些候选人打电话时,他发现有两个候选人因为材料太差而被淘汰了。其中一人吴基传恰好是的老乡,这引起了毛的怀疑。当时,一些最后一名的候选人只是敲锣打鼓,指责李云贪污,希望有第二次面试。于是,毛下令从最后一批考生中选出195名考生,与已被录取的38人一起进宫考试。结果被录取的38人中有10人落选。李云因此被贬,科举成为科举考试的最高级别,一直持续到清朝。

北宋初年刚实行殿试时,有些参加殿试的考生会在孙山落榜,有些人多次通过乡试却多次落榜,不禁怨声载道。当时留在首都开封的有六七千人,很多人十几年后都找不到出路。所以有时候有些考生闹事,有些可怜的考生甚至因为无力归家而投河自尽。一个叫张远的人,因多次进宫考试投标未果而去西夏,为西夏进犯北宋边境出谋划策,弄得宋朝不得安宁。所以宋仁宗认定“宫中考试,秀才不倒”。从那以后,宫廷考试只是重新安排了它的排名,没有人落入孙山。在宋太宗,通过科举考试录取的进士分为三个等级,即给予进士和(前三名),给予进士出身和给予相同的进士出身。北宋时,殿试第一名,第二名第二第三。第一甲的三个名字也可以叫冠军。南宋以后,第一名是状元,第二名是第二名,第三名是探花。

在唐代,考中的进士只有出身,要通过吏部的考试才能做官。到了宋代,这种做法改变了。通过殿试后,他可以立即获得官职,成绩优异的人很快就会获得高级官员。宋朝状元往往能在十几年后成为执政大臣,能成为宋朝状元是莫大的荣幸。

(3)明清科举

明清科举制度更加完备严格,考试等级固定为三级:书院考试、乡试和普通考试(宫廷考试)分别录取进士、举人和进士;考试内容以八股为主,保密程序较为复杂繁琐。下面分别介绍。

关于秀才考试

秀才是明清两代通过一级科举考试后获得的一种资格。官方称之为学生,也就是朱升和徐盛。俗称书生,但与汉唐时期的书生有着截然不同的含义。没有取得培训生资格的考生,不分年龄,从十几岁到五六十岁,都叫童生,所以有“白发老童生”的笑话。要成为一名学者,男孩必须通过三场考试:县考试,政府考试和大学考试,统称为男孩考试,也称为测验。

郡考由知县主持,考期多在每年二月。童生先在县衙门仪式室报名,填上姓名、籍贯、三代经历,同考的5名童生学生与环保结缘,被称为“五个童杰”。也由本县秀才担保,称“保”。只有保证自己不是假的,不是藏的,不是清白的,不是妓女的后代,才能参加考试。由于各郡每次录取秀才的名额有限,本郡人总要提防外乡人弄虚作假参加考试,经常发生纠纷,甚至打架,这就是所谓的“打假”。按照封建礼仪,遇父母丧事,二十七个月内不得参加科举,违者称为“丧”。

郡考* * *考五科,第一科考两篇八股文,清代再考一篇五言六韵贴诗。一大早进入会场,当天交卷,不打灯光,封名字防止造假。考官应为知县及其幕僚,不得委任县学术官或书院院长,以防止个人查询。因为郡考只是初试,录取一般比较宽松,初试合格就可以参加府考。第二场比赛结束后,考生可以自愿参加,具有参考性质。郡县考中,名曰“案”。第一个名字是“县案头”。

府考由知府主持,考期多在四月。一般只有通过县考才能参加。报名、保障、考试方式与县考基本相同。也是考试。考试合格后,可以参加大专考试。复试后可以自愿参加。政府考试第一名是“政府案头”。大学考试由中央政府任命的一名官员主持。明代称提督书院,或称学道,清代称学政,俗称学台。它由来自中央政府各部的学者官员组成。每三年,每个省一个人。因为考试工作特别重要,不管原来的教务级别,等于这个省的省长、省长。除了考青年学生,学政的岗位还包括考学者和学官。学台衙门在省城,但是高考不在省里而是在衙门。轮流去各省政府分别考学生和学生,叫“案面”。参加考试的学生要办理报名、担保等手续。就像县政府考试一样。除了五个孩子的结和保,还要派一个担保人,担保人也必须是学生。童生点名时,排宝必须靠边站,点名时当面承诺,发现任何问题立即调查。考生入场时被严格搜身,不准带一张纸。进入会场后,他们会相应地就座。考试桌是一张长长的木桌,每桌10人。考题不打印。口头朗读后,贴在木牌上,在观众面前展示。

大学考试基本有两种。第一个是正考,两篇八股文,一首五言六韵诗。第二种是复试,一篇短文写八个部分,贴一首诗。高考分县,每个县的名额根据每个县的人数不同而不同。

高考合格后,取得秀才资格,被送到郡学或官学读书。他的身份被称为县学生或政府学生。用文雅的话来说,叫“游泳圈”(因为龚雪前面有一个半圆形的水池),用通俗的话来说,叫“入校”,第一名是“院案之首”。入校后,他换上了秀才的制服,戴着明代的方巾,戴着清代的银顶帽,穿着一件蓝袍,俗称蓝衫。入校后,秀才要拜官为师,接受官的教育和管理。

学生根据成绩分为不同的名字,如龚升、荀生、曾生、从犯、监生等。龚升是一个为朝廷做贡献的学生,被送到国子监学习。

关于举人考试

明清举人是全省科举考试合格后取得的资格。雅号叫孝,其实和汉代的孝是不一样的。全省考试称为“乡试”,因为它在秋季举行,所以也被称为“秋微”。取得乡考后,每三年举行一次。在国家庆祝的情况下,它是临时增加的,这被称为科恩。乡试后的一年称为大赛年。

乡试后,主考官和郑雪一样,必须从各部官员和翰林中选拔,但等级比郑雪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