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中央戏剧学院全日制本科和专科招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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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学校简介
规则一。中央戏剧学院是教育部直属的艺术院校,是我国戏剧艺术教育的最高学府。它是亚洲戏剧教育和研究中心的总部,也是世界著名的艺术学校。
1950年4月中央戏剧学院正式成立,校名由毛泽东校长题写。学院前身为延安鲁迅艺术学院、华北大学文学艺术学院、南京国家戏剧学院。、金山、许、等先后担任院长,曹禺、张庚、光蔚然、等戏剧家曾担任院领导。党委书记刘国富和院长徐翔。
中央戏剧学院的“戏剧与戏曲研究”是国家重点学科。学院的教研机构有:表演系、导演系、戏剧文学系、舞台美术系、影视系、艺术管理系、基础教学部、影视艺术职业学院、戏剧艺术研究所、学术报社、国际文化交流中心等。
本学院的专业有:表演专业、编导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戏剧影视艺术设计专业、戏剧专业、公共管理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研究生专业有戏剧、电影、广播电视艺术,学院设有博士后流动站。
中央戏剧学院的校训是:求真、创美。50年来,该院在坚持现实主义艺术原则的基础上,深入研究中国民族艺术的美学精神,广泛吸收西方现代戏剧中一切有价值的成果。在教学中,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坚持学生基本功、基础理论与原有素质相结合;坚持专业水平和道德情操并重。在美术教学和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美术教育经验。经过不断的探索和实践,形成了自己的办学风格和教育体系。具有精湛的学术传统和较高的学术地位,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学院培养了近万名毕业生,其中许多人多次获得文华奖、“五个一工程”奖、戏剧梅花奖、振兴戏剧奖、金鸡奖、百花奖、电视金鹰奖、飞天奖以及金熊奖、金狮奖、金手杖奖、奥斯卡奖等国际电影奖提名,取得了显著成绩。此外,从中央戏剧学院归国的留学生遍布五大洲,成为传播中国戏剧文化、促进中外文化交流的使者。
新世纪给中央戏剧学院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我们将努力拓宽办学思路,深化教学和管理改革。在以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为重点,进一步提高传统学科优势地位的同时,努力开辟和办好新的学科,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文化市场需求,努力使中央戏剧学院全面进入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艺术院校行列。
规则二。学校的本科招生对象是:国家组织的高考考生、港澳台省考生。
第二章?招生机构
规则三。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成立中央戏剧学院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并按照招生委员会章程履行职责。招生办是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中央戏剧学院普通本科和专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学院设立招生考试监督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考试政策法规的实施。
第三章?招生工作纪律
第五条?招生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中央戏剧学院招生管理规定》。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学院招生办根据学院发展规模、办学条件、社会需求和学科发展情况,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和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报教育部审批。
第七条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
第五章?准入原则
第八条本科录取原则:通过本科专业考试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外语成绩必须达到我院确定的分数线。
第九条院校录取原则:高职院校(学院)按省、专业计划录取,在《文化课考试通知书》发出后进行生源计划的编制。高职(专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达到学生所在省级招生办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再按我院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通过本科专业考试报考高职,但未被本科录取的考生,录取时排名在高职(专科)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之前。
第六章?入学考试
第十条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文理科考生均限英语。
第十一条专业考试时间、地点、报名程序、考试科目和要求每年在我院详细公布。
招生简章。
华侨、港澳台省考生必须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省学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报名参加文化考试。
第七章?新生入学
第十二条?新生必须凭录取通知书和专业、文化考试准考证办理入学手续。
第十三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必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和其他相关费用。详见我院在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中的相关说明。
?第十四条我院有国家奖学金和中央戏剧学院奖学金。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和复检。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录取资格,退回原地区。
第八章?毕业
第十六条学习结束后,各科成绩合格者:本科学生,授予中央戏剧学院毕业证书;专科(高职)水平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证件内容反映:就读于我校影视艺术职业学院(二级学院)XX专业。
第九章?补充条款
?第十七条?中央戏剧学院招生情况详见每年5438年6月+2月发布的招生简章。
?第十八条?中央戏剧学院招生办电话:010-64040702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棉花胡同39号
邮政编码:100710
网址:
(直接在地址栏输入中央戏剧学院即可。)
中央戏剧学院影视艺术职业学院电话:010-84936791
地址:北京市阳山路9号。
邮政编码:100107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中央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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