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航研究生具体情况如何?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9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热烈欢迎有志青年报考北航2009年硕士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和要求

1,基本要求

符合《2009年在京高校和科研机构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可前往www.bjeea.cn查询)。健康合格。

2009年计划招收2500名左右学历研究生(以教育部公布的名额为准)。

2.推荐免试的应届毕业生。

计划招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生950名。应届毕业生参加推荐免试的要求如下:

具有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请于2008年9月16日至10月10日与我校相关学院(系、所、中心)研究生教育办公室联系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凡报考北航参加推荐免试的应届毕业生,必须经所在学校教务处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并被我校录取。此类有资格被推荐免试的考生,需于2008年6月25日前到所在本科学校领取密码,并按规定办理网上信息填报、现场照片确认等手续。报考北航推荐免试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08年10月20日前填写加盖省市高招办公章的报名表,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参加推荐免试的考生,须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名点并进行现场确认;

在外地报考北航参加推荐免试的考生,可根据所在省市高招办的要求和自身情况选择报名点并进行现场确认。

北航中法工程师学院今年只接收中法工程师学院推荐免试的学生。

3.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1)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须具有2008年9月1日前颁发的本科毕业证。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09年8月底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3)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可再次申请硕士学位,但仅限于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者。

(4)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相关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一篇(或多篇)文章的本科毕业生,可按本科同等学力报考。

(5)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毕业证书两年及以上(2007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并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考生,可按本科同等学力报考:a .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辅修完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需加盖辅修学校教务处公章);b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相关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一篇(或多篇)文章。

(6)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本科毕业生,须于2009年8月底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并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相关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一篇(或一篇以上)文章,可按本科同等学力报考。

报考与本科同等学力的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要额外选修两门专业课(具体科目咨询相关部门)。

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报名点;

报考北航参加外省市全国统考(不含“设计艺术”专业)的考生,可根据所在省市高中招生办的要求和自身情况选择报名点。

报考北航“设计艺术”专业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必须选择北航的报名点。

4.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

我校只接受国防系统和与我校签订人才培养协议的国有企事业单位推荐的考生(不接受社会零散考生),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及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过硬,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专家推荐书下载)并经单位同意,委托申请培训回原单位工作。我校所有单招考生只按委托培养类别招生。考生应于2008年6月5438+00结束前持单位推荐信与报考部门联系,经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008年6月110至6月14携带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的专家推荐信、报考部门审核盖章后的单位推荐信。凡未经我校研招办核实的申请,一律视为无效。

报考北航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北航作为报名点。

5.参加强军计划考试的考生

报名人员名单由解放军总政治部提供给我校研招办。候选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参加教育部强军计划的考生,需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学历,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及以上,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需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专家推荐书下载)。考生需在2008年9月底前联系各军种总政治部确认资格。任何未经总政治部许可的申请将被视为无效。我校强军计划考试所有考生只按定向类别招生,不允许报考设计艺术、MBA、软件工程三个专业。考生应于2008年6月5438+010至6月5438+04期间,持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密封的专家推荐信等材料到北航现场确认点进行资格确认。

报考北航参加强军计划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北航作为报名点。

6.参加MBA入学考试的考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MBA联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往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后工作三年及以上。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后,连续工作五年以上。

(3)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工作两年及以上的人员。

所有参加我校MBA联考的考生只按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类别招生。

报考北航MBA联考的考生一定要选择北航作为报考点。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人选

报考北航并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考试的考生有以下要求:

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主要面向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兵团招生,兼顾享受西部政策待遇的民族自治地方和需要特殊扶持的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的教师和管理人才培养,以及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大师基础培训基地。重点保障上述地区和单位在教育、科技、医药、特色文化艺术、信息技术、经济、公共管理等领域对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凡参加我校国家重点人才计划考试的考生,只按定向类别招生,不允许报考设计艺术、MBA、软件工程等专业。

报考北航,参加本专业考试的考生应联系所在省市高中招生办咨询报考事宜。

二、申请程序

符合北航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2008年6月10日报考前,认真阅读教育部、所在省市研招办、选定的报考点、北航的公告和通知。考生未按公告信息要求报名,错误填写报考信息或填写虚假信息,未能参加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申请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

登录北航科研招生办网站(yzb.buaa.edu.cn),仔细阅读北航研究生招生主页相关信息,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2008年6月10-6月10每天9:00-22:00,登陆yz.chsi.com.cn或yz.chsi.cn时仔细阅读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按照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认真核实后确认报名信息,记住系统生成的报名号。逾期不再补报,注册信息不再修改。

考生应确保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如被录取,部分信息将用于以后的学籍管理),因个人填写错误造成的损失由考生自行负责。

2.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后,考生必须在2008年从11.00到11.04。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军队文职干部可持军人身份证件)、学生证(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学历证书(非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须携带)、网上报名号等必要材料,到所选报名点指定地点进行原件查验、现场拍照等信息确认。

特别说明:选择北航报名地点的考生,须在2008年6月10至6月10网上报名期间,通过网上银行或电话银行进行网上支付。本考点不接受现场付费。考生未按要求错误选择报名点、报名单位和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已交报名费不予退还。此时,考生若想正确报名,必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65438+10月31前重新报名并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单独考试的考生还需携带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专家推荐信、报考部门签署的单位推荐信。

参加强军计划的考生还需携带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专家推荐信。

3.发送并打印准考证

经现场确认后,在外地报名点报名我校的考生,准考证由北航研究招生办以挂号形式于6月底前65438+2008年2月寄出;在北航报名点报考我校的考生,可于2008年2月20日至30日在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yzb.buaa.edu.cn)下载准考证。我们学校不发纸质材料。

4.其他相关事项

请考生随时登陆北航网站研究生招生主页(网址为yzb.buaa.edu.cn)查询初试、复试、录取情况。

考生在报名时应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相对固定的邮寄地址,这些信息将用于向我校考生邮寄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以及办理入学前后的一系列手续。如果考生没有填写清楚,责任由考生承担。准考生寄往我校的所有信件、电报,必须注明考生编号(即准考证号)。

三、首次考试注意事项

1,全国统一初试时间在2009年6月中旬左右1。请查阅招生部门、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招生编号及相关说明(目录中的招生编号包括各种报考方式的考生人数)。

2.我们学校是自主决定复试分数线的学校。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基本要求的考生需要参加复试。复试的形式、时间和内容请登陆我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yzb.buaa.edu.cn)。

3.考试科目:101政治,201英语,202俄语,203日语,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综合基础教育,313。报考金融专业科目901是金融基础(联考)。其他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请访问我们的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b.buaa.edu.cn)。

4.初试成绩将于3月中旬在北航(yzb.buaa.edu.cn)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并自行下载打印,也可拨打010-82316033查询。我们学校不再发纸质成绩单了。

四、复试注意事项

1,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外语、专业课等相关知识。根据各个招生部门的要求,可以采取笔试和口试。

2.考生可于3月中旬左右在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b.buaa.edu.cn)查询复试资格。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无需盖章),不再邮寄。

3.考生除携带复试通知书外,还需携带以下材料(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不需要研招办公章)。材料齐全才能进入复试:

(1)本人有效身份证(应届毕业生、成人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军官证、本人学生证);

(2)非本科毕业生和非成人本科毕业生还需携带以下材料:a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b .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学籍证明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应届及成人本科毕业生还需携带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学校历年学业成绩表(新生报到入学时应向系、系提供毕业证书);

(4)同等学力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需提供符合其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提交的所有申请信息应与本人实际相符。凡不符合要求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6)现役军人、国防生、委托生、定向生等考生需向我部书面说明情况,并与我校签订相关协议。

4.我校根据考生所在一级学科或专业及招生部门进行复试。考生申请的研究方向仅供参考。对于有选修科目的专业,考生应在规定范围内选择科目,并确保报名信息中选修科目的编号和名称清晰无误。各考试科目使用的参考书见附录(复试参考资料将陆续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参考书可在全国各地书店购买。

5.报考与本科同等学力的考生,在复试时需要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尝试两门本科专业课程。

动词 (verb的缩写)体检和政审

体检时间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医院为北航医院,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要求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2003]3号,可在yzb.buaa.edu.cn以下网站或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查询)。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需参加政审,并通过政审。

第六,学习时间的长短

我校经济管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录取的基础学习年限为2年。其他院系和学科录取的基础学习年限为2.5年。

七。奖学金

2009年,我校实施培养机制改革后的研究生奖学金与资助制度,除设计艺术、MBA、软件工程三个专业外,其他专业均为非在职研究生提供不同程度的奖学金与资助。此外,研究生还可以报考助教、科研助理、管理助理等“三助”岗位,享受相应津贴。被录取在职学习的研究生需要缴纳培训费。

八、招生咨询

65438+

2.BUAA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教育硕士)办公地址:BUAA行政办公楼东楼211、213室。

联系电话:010-82316033(语音)或82316674和82314369。

传真电话:010-82328059

电子邮件:yzb@buaa.edu.cn

出售和咨询往年试题的办公地址:北航行政办公楼东楼207室。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191。

欢迎广大考生来信来访。

3.考生想查询导师的研究情况、学科建设等详细信息,可以去北航首页:www.buaa.edu.cn然后进入“系专栏”;你也可以直接去graduate.buaa.edu.cn,研究生院的网站。

4.我校各系研究生教育办公室联系电话。

各医院(科室)名称及联系方式如下:

教师代码

部门名称

联系号码

电子邮件

00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82338291

whn1227@buaa.edu.cn

002

电子信息工程

82338348

sunzeyi@buaa.edu.cn

003

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82338879

chenlisha@vip.sina.com

004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82317436

zhangxueqin@buaa.edu.cn

005

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

82315043

lyliu@buaa.edu.cn

006

计算机学院

82317630

tpttkl@buaa.edu.cn

詹姆斯·邦德

机械工程及其自动化学院

82317736

gsto@buaa.edu.cn

008

经济与管理学院

82315854

liuying_bh@buaa.edu.cn

009

理学院

82317930

tanqx@buaa.edu.cn

010

生物和医学工程学院

82316427

peizy@buaa.edu.cn

011

人文和社会科学学院

82316974

yjs11@buaa.edu.cn

012

外语学院

82316840

gaoguilan@buaa.edu.cn

013

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

82316330

ding_xm@buaa.edu.cn

014

工程系统工程部

82313661

hanting@buaa.edu.cn

015

航空航天学院

82316532

changfangyuan@hss.buaa.edu.cn

017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

82338326

yanzhilin@buaa.edu.cn

018

化学与环境学院

82338162

020

法学院

82316137

jmuzi@163.com

021

软件学院

82338333

yinger_zhu@buaa.edu.cn

026

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

82315088

xzq@bua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