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少数民族考研政策主要是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所以招生学校会执行这些政策。考研少数民族政策主要体现在: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和计划成为少数民族骨干的考生复试成绩远低于普通复试成绩。

1.少数民族考研政策主要是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2.考研少数民族政策主要体现在: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和计划成为少数民族骨干的考生复试成绩远低于普通复试成绩。对少数民族的优惠照顾政策体现在:

(1)报考位于二类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2)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考生在职。这类考生在复试中的分数低于普通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本计划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单独阅卷、择优录取”的原则,由教育部统一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学生毕业后根据协议回到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这类候选人的人数由国家规定。具体要求,考生需要查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

(1)报考位于二、三类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

(2)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内,且是原单位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的考生。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

第四,切实提高少数民族人才培养质量。

(十五)有序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加强少数民族高端人才培养,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学术造诣深、具有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的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继续实施国家派出的西学专项。支持中西部地区招生合作计划、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等,并向民族地区倾斜。适当提高东中部省市职业院校招收民族地区学生的比例。适当扩大高校民族班、预科班招生规模,东中部高校西藏新疆班高中毕业生招生规模。鼓励和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和东中部省市双向扩大高校招生规模。加强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的专项培训。

(十六)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按照国考招生制度改革的统一要求,保留并进一步完善对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的优惠政策,推进民族地区和内地新疆毕业生高考招生制度改革,逐步探索建立以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为基础的公平多元录取机制。完善高校民族班、民族预科班招生办法,探索实行高校民族预科班毕业考试制度,不断提高培养质量。

(十七)加强内地民族班的教育和管理服务。制定长远发展规划,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内地民族班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坚持“严、爱、细”的原则,对各族学生实行统一的标准、要求和管理。对内地所有民族班实行一对一、一对多的导师制,用心用情关爱学生,帮助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合理设置课程,加强教材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强化课堂教学,加强课后辅导,严格考核标准,完善淘汰机制,加强督导评估,提高教学质量。改善后勤服务,办好学生食堂,尊重穆斯林饮食习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购内地民族班清真食品原料。在少数民族学生集中的学校,按照50∶1的师生比例,配置政治素质高、懂双语、会管理的少数民族教师,推进少数民族学生工作示范平台,全面提升教育管理服务水平。

(十八)加强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开设就业指导课程,普及创业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增强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就业困难学生一对一就业指导和重点推荐。鼓励中央企业和民族地区对口援建项目吸引当地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引导内地民族班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担任双语教师。加强就业政策宣传,引导学生到基层就业、到企业就业、自主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