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郧西县中小学教师招聘详情2010

郧西县2010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公告根据《教师法》和《十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针对我县中小学教师学科不对口、年龄结构老化等问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2010。

一、招聘原则

按需设岗原则;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德才兼备原则。

二、招聘学科和岗位的数量

招聘90名小学教师,其中包括25名中国人;数学15;25名讲英语的人;理科2;3台电脑;体育方面3;3音乐人;3艺术家;10幼师;特殊教育专业1。

招聘初中教师40名,其中语文8名;数学方面2;英语14;政治上2;历史1;物理3;化学2;2生物;②体育;2台电脑;音乐1;艺术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思想政治素质好。

2.热爱教育事业,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结构和水平、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

3.报考的小学教师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体育、音乐、美容、幼师、特殊教育专业可放宽至中专学历;报考初中的教师须具有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体育、音乐、美容专业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1年7月以后出生),在本县具有三年以上教育教学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6.报考人员所报科目(已受教育学生除外)与本人专业对应或相近。

四、招聘方式

(1)开放注册:

凡符合招聘范围和条件的毕业生,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隍街39号)报名。报名时每人交三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考试费100元。凡符合招聘范围和条件的往届毕业生,报名时必须持有当地乡镇制作的计划生育证明和综治证明。报名时间:8月3日-5日2010(上午8:00-12:00;下午2: 30-6: 00),逾期不再办理。联系电话:0719-6225778。

(2)考试:

原则上本次招聘的科目数和报名人数必须达到1: 3才能开始考试。个别紧缺学科(体育、音乐、美学、幼师、特殊教育)可放宽至1: 2报考。达不到比例的,核减相应学科的招聘名额或取消该学科的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相当于60%和40%,计入综合成绩。考试时间:8月8日8: 00-10: 00考专业课,10: 30-11: 30考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地点:县级中东校区。

1,笔试

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

专题知识的试卷是100。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综合知识)、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等科目会参考高考试卷的结构和难度命题。计算机学科命题以专业教材为主,体育、音乐、美术、幼师、特教等学科将是中师。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成绩的70%计入笔试成绩。

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试卷100。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的30%计入笔试成绩。

招聘小学教师和中学教师分别注册招生。

在我县“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岗位工作满三年的,笔试加5分;本县教师子女、配偶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笔试总成绩加5分。同时拥有两个加分点的,只享受其中一个。

2.采访

根据笔试成绩,实际招聘人数比例为1: 1.5。体育、音乐、美术、幼师、计算机五个专业的考生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其他专业面试以讲座形式进行,讲座内容根据学科教材内容确定,时间为10分钟。专家面试组现场打分,满分100。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面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考试和体检

本次考核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根据方案,按照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对象。笔试面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优先考虑高学历;如果学历相同,专业对口者优先。考核、体检后名额空缺时,按照分配的学科,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核、体检人员。拟聘用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学籍和实际表现,了解其在校期间、工作期间和失业期间的综合表现。评估工作应当全面、客观、公正。

1.在大学期间、工作期间、待业期间受到法律追究和纪律处分的,或考试时无学籍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2、凡参加过治安处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考生,均视为不合格。

动词 (verb的缩写)就业管理

1.聘用方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统一人事管理,实行聘用合同制,享受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对服务未满三年的学员,入学后先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其工资福利仍按“三支一扶”政策执行,服务期满后纳入县财政支持。

2.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已在教学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资生不再实行试用期),工资参照毕业生见习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计入聘用合同期。试用期满后,教师必须是合格的。用人单位对新录用人员进行考核,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按照人事制度改革有关精神参加本单位的竞争上岗,竞争上岗人员的岗前定级和职称晋升按有关规定办理。因工作能力差、教学质量差(含无教师资格证)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3.所有就业毕业生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分配到尚进、胡爱书、店子、芳官、湖北口、泾阳、嘉禾、羊尾、剑池、马鞍、六郎、三官等偏远乡镇(场、区)任教。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分配单位报到或报到后擅自离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教师招聘考试。

4.凡与教育局签订协议的职工,五年内不得申请转专业、转岗(考研、参军、国家招录公务员除外)。

不及物动词组织实施

招聘高校毕业生充实中小学教师队伍,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因此,要加强领导,严明工作纪律,严格办事程序,切实履行职责。该县成立了郧西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童同志任副组长,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监察局、人社局、编办、财政局、公安局、教育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人事股)。整个招聘工作必须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县监察局监督。除了试卷准备和阅卷绝对保密外,其他事项均实行“四公开一监督”,即招聘计划公开、报名资格公开、考试成绩公开、聘用结果公开,接受群众广泛监督。

郧西县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