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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案例分析

案例1:高期望

98岁的毕业生小王来自云南罗平,当年3月还没就业。笔者去参加了国家医药管理局的供需会协调会,顺便带了他的申报材料帮他落实单位。正好,罗平有一家药厂想让他做专业对口,家乡。但他自己的择业意向是单位所在地必须在昆明,去昆明什么单位,做什么工作都无所谓。而且,他不考虑任何单位。在这种心态下,结果自然难以实现。

分析:小王的思想在毕业生择业过程中具有代表性。很多毕业生太渴望经济发达地区,尤其是沿海地区的中心城市,最低期望是回到家乡所在的中心城市。他们只关注经济文化发达、工作环境优越的一面,却忽略了人才充裕、相对过剩的一面。求职期望值居高不下,甚至逐年上升,导致主观愿望与实际需求之间存在巨大差距。

像小王这样过分看重单位位置的毕业生不在少数。根据笔者对我校98届毕业生的抽样问卷调查,在衡量单位是否符合自己的标准时,92%的毕业生应选择效益好、工资高的单位,85%以上的毕业生要求单位设在大中城市,只有2%的毕业生愿意去边远地区和急需人才的艰苦行业。

案例二:自主创业能力差

今年3月学校举办的小型招聘会上,毕业生小李的父母在招聘会开始前就早早到会场打听公司情况。招聘会开始后很久,小B才姗姗来迟,在父母的陪同下来到用人单位展位前谈话。面试的时候,小李没有父母那么多时间说话。结果他谈了一家又一家,最后一无所获。

分析:小李的问题是在选择工作的过程中,过于依赖别人。其实依靠别人是很难选择到满意的工作的。现在毕业生中独生子女的比例越来越大,生活一帆风顺,没有经历过什么波折。再加上父母的过度照顾,客观上培养了他们的依赖心理。这些毕业生大多缺乏主见,自我意识模糊。他们在选择工作时往往无所适从,独立的职业决策能力较差。由此,在人才市场上,父母代替子女和亲友代替自己与用人单位谈判的情况屡见不鲜。难怪有些用人单位会对过于依赖的毕业生说:“你要靠别人推销你的产品。企业还能靠你推广产品吗?”

案例三:缺乏自信和主动性。

毕业生小刘学习成绩等条件都不错,就业初期信心满满。但是由于专业冷门等原因,找了好几个碰壁的单位,产生了自卑感。后来在选择工作的过程中,成绩越来越差,陷入恶性循环无法自拔,以至于到了新的用人单位,只能被动的问人:“你想学某个专业吗?”别的不敢说,最后没能落实就业单位。

分析:小刘的失败是因为自卑。择业受挫后,一蹶不振,自我评价很低,失去了应有的自信,缺乏择业时积极争取和利用机会的心理准备,不敢主动大胆地和用人单位谈,所以不能很好地表达自己。越是躲躲闪闪,畏首畏尾,越不可能赢得用人单位的好感。这种心理严重阻碍了部分毕业生的正常就业竞争,使那些原本在某些方面很优秀的毕业生陷入了“不战而败”的困惑。

案例四:因自负而失败

毕业生小D在面试用人单位代表时口才很好,自我感觉良好。聊了一大堆,对方问他个人爱好是什么时,他得意地宣称自己是“旅游”,被用人单位毫不犹豫地拒之门外。

分析:小D的失败是典型的自负造成的。心理学上的自负是指高估个人的能力,从而失去自知之明。在这种心理的支配下,很多毕业生在求职择业的过程中总是自以为是;自负自大,自以为无所不知,无所不知,自吹自擂,信口开河,结果给用人单位留下了浮躁不务实的印象。试想,哪个单位愿意有一点点傲气。眼高手低的毕业生怎么办?(浙江大学就业指导处谢朱晖)

案例五:苛刻的要求让单位无法接受。

我校一名现代财务管理专业毕业生,经过双选、面试、考核,最终进入与某集团公司签约阶段。协议首先由毕业生本人签字,学生在“申请意见”一栏写了以下六点要求:(1)从事会计工作;(二)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3)解决户口,提供单身住房;(4)住房公积金、劳动保险、养老保险等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5)每半年调整一次薪酬;(6)公司不限制个人发展(如考研等。).鉴于以上条件无法完全达成一致,单位将协议退回,并建议修双后再签。最终该生因为坚持己见,没有被录用。

分析:该生未被上述单位录用,根本原因是要求过于苛刻。笔者联系了该集团人事部门负责人,了解上述条件为何不能完全同意。负责人说,我们可以满足这位同学提出的六个要求中的一部分,比如安排专业对口,八小时工作,解决户口,提供各种福利等。但有些钱是不能承诺的,比如半年调整一次工资,这恐怕是任何单位都不能承诺的。再比如“公司不限制个人发展”。站在毕业生的角度,提出这样的要求无可厚非。但站在用人单位的角度,我们鼓励个人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提高自身素质。但如果他们想在服务期内考研,不受任何单位约束,单位肯定不允许。虽然这个学生各方面条件都很好,但是这样苛刻的条件是我们无法接受的。

案例6:被动等待错过的机会

浙江某单位向学校发布消息,大量招聘人才。学校的就业指导中心很快公布并电话通知了各学院。各大学对此反应不一。有的学院书记亲自打电话给对方推荐自己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有的则主动邀请对方到学院挑选毕业生,有的则通过快递邮寄学生的推荐材料。同时,也有同学在等面试通知,以为反正单位会来学校招聘,等材料也不迟。后来这个单位真的来了,但是人事部的负责人很遗憾。他说:“我真的很抱歉。其实我们几天前就到了你们学校,但是一踏进你们学校大门,就被你们学校的一个学院拦住了,晚上就住在你们招待所。结果我们的计划被提前填了。”在场的毕业生都后悔了,于是在等待中错失了机会。

分析:在求职的过程中,机会应该说是人人平等的,就看你怎么把握了。各种招聘信息无时无刻不在通过各种渠道发布和传递,就像一条河。信息是一波接一波的。如果你抓住了它,它就属于你。错过了就不能回头了。所以,只要你确定这条信息对你有用,你感兴趣,就一定要以最快的方式主动回复发送者,让对方了解你,了解你,让你看中你。机会往往就是这样被主动权抓住的。

案例7:巧妙的回答打开了求职之门。

在上海某单位组织的面试中,考官问了两位应聘者同一个问题:“我们单位是国内数一数二的大型集团公司,下面有很多子公司。聘用的人员都要去基层锻炼,基层条件相对艰苦。你准备好了吗?”毕业生A(我校)说:“吃苦对我来说不是问题,因为我在农村长大,父亲早逝,母亲年迈。我很乐意去基层。只有在基层摸索,才能积累丰富的工作经验,为以后的发展打下基础。”毕业生(b)(外校)回答:“我觉得有必要去基层锻炼。我会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努力工作,但作为一个年轻人,我总是希望有发展的机会。不知贵公司会安排我们走多久?”有可能上来吗?“结果前一个学生被录用,后一个学生被淘汰。

解析:回答问题的技巧在面试过程中很重要。有些问题的答案表面上看似合理,可以理解,但却让考官反感。这是因为:考官不在乎你回答多少,而是考察你对问题本身的态度,进而了解你对职业的态度等等。显然,在这种情况下,考生A对下层基层的态度是正确的、真诚的,这让考官很欣赏;然而,候选人B显然心存疑虑。虽然是人之常情,但他在这种场合的回答显然不妥。

案例八:不要放弃任何机会。

一个毕业生赶到杭州某人才市场时,已经是下午3点多了。这个时候很多单位已经招满人员走了。其余的单位也在整理材料考虑收尾。他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把最后一份材料交给了一个自己感兴趣的单位,并诚恳地解释了自己迟到的原因。谁知仅仅过了两天,他就接到了单位的面试通知,一周后,他签了正式协议。真的是任重道远。

分析:一般来说,出去参加人才招聘宜早不宜迟,但有些客观因素是不可预测的。在这种情况下,你应该随机应变,保持冷静和耐心。有时候,耐心等到最后,好戏就在后面了。总之,要么趁早冲过去给对方留下深刻的第一印象,要么耐心等待最后的大结局,也会给单位留下深刻的印象。

案例9:无效口头协议

某单位录取了我校一名毕业生,当时已经通过了体检、政审、考核等程序。单位同意录用该生,但要求学校先盖章签署意见,因为没有公章。他们同意后再办理相关手续。为慎重起见,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反复提醒毕业生,最好等单位先盖章,学校再盖章。但是,单位和学生自己都很着急。单位说:“反正我们已经同意收了。只要方便学生,简化手续,谁先盖章都无所谓。”学生说:“我已经通过了体检和政审。请给我一次机会。我愿意写保证书,保证自己承担因为手续不全造成的后果。”而且学生所在医院的领导也打电话为他说情。鉴于此,学校先盖了章。谁知刚过了两天,单位就把学生协议退回来了。

分析:签协议一定要慎重。双方的协议必须写下来并盖章才能生效。“君子协定”“口头约定”都是空头支票,没有法律效力。一旦发生纠纷,毕业生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所以毕业生必须学会保护自己。一般来说,毕业生最好亲自去单位签字盖章。如果协议必须送签,应要求单位先出具书面接收函,确保万无一失。

案例10:附加协议一定要权衡利弊。

一个毕业生参加了考研,结果还没出来,自己也没把握,就想尽办法去应聘某单位的工作。之后单位正式要求签约,情况紧急,否则他会考虑另一个人选。担心错过机会,该生匆匆签了合同,没有仔细推敲附加内容:即“服务期间,不得提出升学、出国、转学等要求。无论什么原因,否则,你都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很快,研究生录取分数线出来了,然后学生收到了某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学生很后悔,但单位拒绝更改协议。“无奈,我们只好放弃深造的机会,履行协议。

分析: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很多单位都会附加一些协议条款,比如“必须取得学士学位”、“必须通过体检”、“服务多少年”、“违约金多少”等等

案例11:你要怪自己踩了两条船。

我校部分毕业生持学校出具的协议与浙江某单位签订协议,持研究生录取协议擅自与广州某单位签订协议。B单位的协议已经被学校盖章核实,学生出生后反悔,想去a单位,不得已只好去B单位,谎称学校要他把协议拿回来办手续,承诺什么时候之前办好。单位也相信了他,把协议全部还给他。他一拿到协议就去找学校,谎称单位欺骗了他。他解决不了户口,退回去了。他让学校在a单位的协议上盖章,为了慎重起见,学校联系了B单位,得知该学生有不诚信行为。对其进行了严肃批评,责令其向单位道歉,并请求谅解。谁知学生冒充法学专业,声称单位没有任何证据(就是协议不在手上)。一怒之下,B单位打电话给学校:起诉该学生欺骗单位和学校,道德品行败坏。希望学校给予严惩,否则以后会影响学校的声誉。最后,这个学生以“坏名声”告终。

分析:签合同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一经各方签字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都有责任和义务履行本协议,不得随意变更本协议。上述案例中,学生违反诚信原则,明知违法,签订多份合同,到处撒谎逃避责任。这是非常不道德的行为,不仅损害了自己的利益,也败坏了学校的声誉。

案例12:顾此失彼,得不偿失。

今年我们学校经济学院的一个毕业生,大四下学期出去找工作单位,然后在这个单位实习。这学期他甚至错过了一门课的考试。因为没有考试,这门课没有成绩,他不得不重考,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因为复试、毕业证、学位证不能按时拿到,必须延期到单位报到,损失的几个月工资不算,还有可能被单位退回学校。

解析:毕业生在大四下学期一定要处理好求职和求知的关系。找工作很重要,但不应该影响他们的正常学习。以上案例中的同学显然没有处理好这个关系,以至于顾此失彼,得不偿失。(南昌大学舒涛)

编者按:

大学生就业面试是毕业申请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过程。以上介绍了面试过程中遇到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其实最重要的是在面试过程中保持良好的心态,正确认识自己。不要高估自己的能力,也不要自大。一问一答,实话实说,遮遮掩掩是最糟糕的方法。现代面试的招聘人员,尤其是大的知名公司(尤其是外企),都接受过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人才素质测评和面试技巧的培训,掌握了相关的心理学知识,经验丰富,遮遮掩掩是面试者的软肋。但是,这里没钱的举动最容易把自己的弱点暴露给考官。一旦被察觉,会影响考官对被面试者的信任,对被面试者做出判断,弄巧成拙。

大学生找工作一定要摆正心态,不要对好职位期望过高。没有工作经验是很难做出突出成绩的。即使成功应聘,也只会给自己和单位带来极大的失望。刚工作的时候,要抱着学习的态度,在困难中磨练自己,用自己的工作激情和创新思维为事业开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