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转学要求
贵州大学2015研究生招生部分专业拟接受调剂考生。申请转学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如下:
一、申请调整的基本要求
(一)符合该专业录取条件。
(2)初审成绩符合B类地区第一志愿专业全国初审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初试科目与申请调剂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自愿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转入非护理专业的,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转入专业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B类区);一、志愿报考非护理专业的考生转入护理专业的,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转入地区(B类地区)对应的非护理专业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6)一、考生自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可以相互调剂,但不能与其他专业调剂。上述7个专业的转专业考生必须符合转专业的条件和要求。
(7)自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剂到本专业。
(八)参加单独考试和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二、申请过户手续
(一)查阅教育部《2015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及调剂工作的相关规定,了解我校接受校外调剂考生的相关信息。
(二)符合条件的考生于3月15日起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共网站:,教育网站:)“全国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调剂报名手续。
(3)贵州大学将于2065438年3月19日接收考生调剂申请,根据空缺情况进行调剂,直至名额满为止。
(4)招生单位(学院、中心、实验室)根据各专业缺额情况,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选择确认调剂考生参加复试(确认时间为调剂考生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办理调剂登记手续后48小时内;超过48小时未得到确认回复,将拒绝接收转账申请)。
(五)在调剂服务系统获取招生单位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限内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回复确认,逾期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6)复试结束后,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及时在调剂服务系统中确认拟录取,否则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3.申请我校调剂考生,请关注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站()或贵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时查询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相关信息。
附: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单位(学院、中心、实验室)联系方式表。
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2015三月13